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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力发电设备半挂车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经信委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推动交通物流融合发展促进物流业降本增效实施方案(2016—20年)的通知

时间: 2024-07-16 23:07:55 |   作者: 风力发电设备半挂车

产品描述
参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州、常山、古雷开发区管委会,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市经信委、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制定的《关于推动交通物流融合发展促进物流业降本增效实施方案(2016-202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意见》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信委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推动交通物流融合发展促进物流业降本增效的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精神,为逐步推动我市交通与物流融合发展,促进物流业降本增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牢固树立和落实五大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建设富美漳州、活力漳州”,着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提高降本增效为导向,突出加快完善和优化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培育和创新物流组织模式,构建交通物流融合发展新体系,推进物流转变发展方式与经济转型,提升行业整体发展水平,更好地服务社会经济的发展。

  到2020年,交通物流基础设施更完善,运输时间成本大大降低,物流运行效率显著提升,降本增效的环境逐步优化,物流费用和企业物流成本大大降低。全市物流实现增加值超过230亿元,占全市服务业比重达18%以上,成为新兴现代服务业的主导产业。

  1.完善综合交通物流通道。发挥各种运输方式的比较优势,构建立足市域、服务两岸、对接“一路一带”的“外达内联、方向分明”两纵两横综合运输大通道。快速推进“两纵两横四支”铁路网规划建设(两纵第一纵:厦深铁路漳州段、福厦(漳)高铁客运专线漳州段、漳汕高铁客运专线漳州段、沿海铁路货运专线漳州段;第二纵:华安至梅州高铁客运专线漳州段。两横第一横:鹰厦铁路漳州段;第二横:龙厦铁路漳州段、渝长厦高铁客运专线漳州段。四支线一支:漳州港尾铁路;二支:古雷铁路支线;三支:东山铁路支线;四支:诏安铁路支线),力争建成福厦(漳)高铁专线漳州段和漳州港尾铁路支线;全面展开厦漳泉城际轨道建设,基本达成“能力充分、便捷快速、通达深入”的铁路物流网络。进一步加密国省干线公路网,强化区域通道、完善城际网络、提升通道能力、优化路网衔接,基本形成“两纵两横六联”高速公路网(两纵:沈海高速公路漳州段、沈海复线高速公路漳州段。两横:厦蓉高速公路漳州段、漳州云霄至平和高速公路。六联:漳州至永安联络线高速公路漳州段、漳武线南靖至永定高速公路南靖段、漳州南北联络线高速公路、招银疏港高速公路和厦漳跨海大桥、古雷至平和联络线高速公路、东山联络线高速公路)和“三纵三横五联” 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网(三纵:漳州沿海大通道,即国道228线线漳州段;国道324线漳州段;国道355线漳州段。三横:国道358线漳州段、国道319线漳州段、国道357线漳州段。五联:省道507线漳州段、省道219线漳州段、省道209线漳州段、省道318线漳州段、省道503线漳州段)物流网络,促进新规划的公路发挥布局功能。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交通运输局、铁路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管委会

  2.推动港口产业物流融合综合体的建设。构筑招银物流园区接卸转运基地,加强服务临港产业的古雷港区的建设,发展古雷液体和散货储备转运中心,推动建成临港产业物流融合发展综合体,加快形成“航运中心+中转基地+工业港”层次分明、集约发展的功能布局,建成“机制灵活、优势显著、规模突出”的港口集群。港口能力逐步提升,形成“一港七区”的沿海港口体系,建成海上丝绸之路重要的石油化学工业、大型散杂货物运输枢纽港。

  责任单位:厦门港口管理局漳州分局,市交通运输局、发改委,漳州、古雷开发区管委会

  3.加快建设物流综合枢纽建设。围绕“海丝”核心区建设,发挥漳州市现代化综合交通网络优势,逐步优化货物运输枢纽(物流园区)总体布局,加快建设农产品、水产品、花卉、化工、光电、医药等物流中心,重点建设漳龙物流园区、台商投资区物流园区、古雷石化综合物流园区等物流园区;加快建设海峡农产品物流中心、闽台花卉物流中心、鑫展旺化工物流中心、传化公路港、草坂铁路物流中心、盛辉公路港物流中心、云霄光电物流中心、片仔癀和聚善堂医药物流配送中心等若干个专业物流中心建设。争取按“多式联运”的运输方式设立古雷综合保税区,复制推广自贸区海关特殊监管区的贸易便利化措施,发展保税交易、保税展示、保税中转、保税租赁等贸易功能。争取设立漳州台商投资区保税物流中心(B型)等海关特殊监管区。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交通运输局、经信委、邮政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管委会

  推进物流信息技术应用和标准化建设,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加快统一的物流信息数据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和物流标准服务平台建设,引导互联网+物流创新发展。

  1.推广物流信息技术。积极组织和鼓励物流公司大范围的应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等先进信息技术,加强企业物流信息系统建设,实现商品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流程可视化。充分的利用TD-LTE等4G技术,提升物流信息采集、处理、交换和服务技术,基本建成全省统一的物流信息数据库,实现企业物流信息与公共服务信息的互联互通、交换共享。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交通运输局、经信委、科技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管委会

  2.提升物流信息服务平台。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热情参加建设全省统一的通关一体化公共平台和关检合作“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实现通关一体化,形成对接口岸监管部门、政府有关部门、服务企业的公共数据交换及通关服务的单一窗口。扶持和鼓励建设我市的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创新运营服务模式,整合社会物流信息资源,建成我市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并争取纳入全省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加快龙头物流园“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搭建面向中小物流公司的信息服务平台,促进货源、车源和物流服务等信息的高效匹配。依托各类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形成集物流信息发布、在线交易、数据交换、跟踪追溯、智能分析等功能为一体的物流信息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商务局、经信委、科技局、财政局、邮政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管委会

  3.推进“互联网+”高效物流发展。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积极地推进“互联网+”车货匹配,支持公路港物流信息平台建设,整合线下物流资源,打造线上线下联动网络。推动“互联网+”运输协同,试点推广多式联运电子运单系统,在重点领域探索实行“一票到底”的联运服务。推进“互联网+”仓储交易,建立闽西南仓储资源网上交易平台,推动仓储资源在线开放和实时交易。推进“互联网+”供应链管理,鼓励物流公司向供应链上下游提供延伸服务,发展适应“互联网+”大规模定制的智能集成式物流模式。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发改委、经信委、商务局、邮政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管委会

  4.建设专业化经营平台。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支持大型物流公司建设交通物流交易买卖平台,鼓励开发手机APP,推进“平台+”物流交易、供应链、跨境电子商务等合作模式,鼓励交通物流交易买卖平台开展农村电商O2O服务。推进“平台+”城市物流配送新模式,建设城市共同配送和农村集中配送平台,提高货车实载率。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经信委、发改委、商务局、邮政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管委会

  创新运输组织模式,加大关键研发技术和推广力度,全力发展多式联运、甩挂运输和共同配送,不断降低物流成本,提高物流效率。

  1.发展智能城市配送。优化城市物流基础设施布局,加快城市配送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末端配送网点。鼓励快递公司采用智能投递或智能与人工相结合等服务模式,提升快递包裹终端配送的智能化、集约化和规范化水平。推行城市配送车辆(含快递)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实现配送车辆便捷通行。在城市新功能区和大型居住小区配套建设新型邮政网点和快递服务网点,大力推广应用智能信包箱、智能快件箱,新建或改造利用现有资源,组织智能快(邮)件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进商务专项行动,鼓励灵活利用社区便利店、超市等作为配送代理点。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住建局、邮政管理局、规划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管委会

  2.推动农村物流配送网络建设。推进农产品标准化包装、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和农产品批发商业市场建设、推动县级仓储配送中心、农产品物流快递公共取送点建设,打通农资、消费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高效便捷的双向通道,破解农产品进城“最后一公里”和工业品下乡“最后一公里”的配送瓶颈。构建“县级仓配中心—乡镇分仓—村级服务站”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实现我市快递网点乡镇全覆盖,推进行政村直接通邮。在漳浦、云霄和诏安等县开展农村物流基础设施网络体系试点,并逐步推广到其他县(市、区)。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商务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邮政管理局、规划局、国土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管委会

  3.推动提升运输链条的组织效率。强化一体服务发展,全方面提升干线运输服务水平。快速推进省甩挂运输试点工程,推动市甩挂、多点循环式甩挂、企业联盟甩挂运输发展,力争到2020年实现全省甩挂比达到1∶2。加快推广“一单制”,推动集装箱铁水联运、铁公联运两个关键领域在“一单制”运输上率先突破。大力推广托盘(1.2米×1米)、周转箱、集装箱等标准化装载单元循环共用,鼓励企业建立区域性、全国性托盘循环共用系统,在快递消费品、农产品、药品等领域开展试点,支持开展推盘租赁、维修等延伸服务。

  引导运输装备结构优化。鼓励货物运输车辆向重型化、厢式化和专业化发展,力争到2020年,全市厢式比重达到50%以上,重点物流公司厢式车比重达到60%以上,全市重型车、专用车比例提高40%和20%。鼓励发展集装箱、冷藏、集装罐等专用运输车辆,加快开发适合城市配送的专用运输车辆。引导鼓励运输企业加快淘汰老旧、高耗能、高排放车辆,资源利用和节能减排取得显著成效。

  推动道路货物运输无车承运人发展。组织并且开展道路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探索完善道路货物运输无车承运人在许可准入、运营监管、诚信考核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对合乎条件的无车承运企业赋予运输经营资质。健全道路货物运输无车人在信息共享、运输组织、运营服务等方面的标准规范,培育理念创新、运作高效、服务规范的道路货物运输无车承运人。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经信委、厦门港口管理局漳州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管委会

  4.培育物流有突出贡献的公司,推进产业集聚发展。全力推进与央企、外企、民企三维项目对接,实施产业龙头培育扶持计划和品牌战略,在技术创新、市场开拓、要素保障等方面加大对有突出贡献的公司的扶持力度。突出资源整合,鼓励物流有突出贡献的公司通过参股控股、资产收购、股权置换、合资合作、协作联盟等兼并重组方式做大做强。支持有突出贡献的公司实施物流产业链整合,向价值链高端延伸,深化分工协作,协同发展,形成有突出贡献的公司引领、物流产业链延伸、物流公司集群共进的产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重点培育漳龙物流、盛辉物流、大正物流、鑫展旺物流、东海岸、彩龙光电等具有一定规模的本地物流公司做大做强,推动更多企业获评国家3A级以上物流企业。

  发展壮大物流集聚区。推动综合货物运输枢纽与制造业集聚区、产业集群协调发展,形成产、购、销、运、储一体化生态圈。在台商投资区、中银漳州港区、古雷石化港区和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重点建设保税物流、跨境物流采购集聚区;在中银漳州港区、古雷石化港区,积极探索建设面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物流、航运企业总部集聚区,打造战略性国际物流产业基地。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经信委、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管委会

  5.大力发展多式联运。积极开展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加强港口、铁路、机场、公路货物运输枢纽的对外专用通道和依托综合交通枢纽的配套物流节点建设,以专业化的集装箱和半挂车多式联运中转站建设改造为重点,提高不同运输方式间基础设施衔接水平,提高海陆空多式联运的运作效率,实现多种运输方式的“无缝衔接”。推动建立多式联运运营组织一体化解决方案,加强多式联运枢纽和信息系统为组织平台的资源整合,推进不同运输方式、不同企业间多式联运信息开放共享和相互连通,建立智能转运系统,逐步实现“一单制”的全程无缝运输服务。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经信委、厦门港口管理局漳州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管委会

  6.大力发展甩挂运输。争取我市更多企业列入国家级甩挂运输试点。鼓励试点企业强强联合,推进联盟甩挂、接驳甩挂等新型甩挂运输模式。引导试点企业构建多点的、网络化的、适合于甩挂运输的货物运输服务网络。支持试点企业购置厢式化、轻量化、专业化运输装备,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引进模块化汽车列车组。在漳台两地货车车牌互认、车辆互通基础上,先行先试推进两岸甩挂运输,实现“互拉互甩”。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交通运输局、台办、邮政管理局、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管委会

  7.加强闽台交通物流公司合作。逐步提升厦门港招银、台商区、古雷、东山港区等物流中心,逐渐完备漳台直航设施,加强漳台港口合作,建立港口联盟。推动我市港口、物流园区与台湾自由经济示范区的物流合作对接,热情参加漳台口岸通关物流信息平台的建设,推进两岸通关商检合作模式创新,推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合作交流,实现两岸航运自由。热情参加闽台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和协会间的交流合作,培养培训物流人才。创新物流业合作模式,建设漳台两岸物流业对接集中区,鼓励台湾海空航运企业、物流公司来漳投资兴业。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交通运输局、厦门港口管理局漳州分局、台办、商务局、邮政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管委会

  8.加强闽港澳物流交流。积极落实闽港闽澳签署的一系列合作协议中涉及我市的项目落实,推进闽港澳物流合作。支持港澳物流公司在我市设立物流公司总部或建立物流中心,引入港澳资金、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引导物流公司采取相互参股等方式强化企业间的联合,发展跨境物流网络。热情参加闽港澳物流行业协会的沟通交流,建立广泛的合作联系机制。热情参加省有关部门组织的赴港澳物流推介与对接,进一步做好我市赴港澳物流运作管理培训工作。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经信委、商务局、邮政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管委会

  1.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要求,在确保企业生产运行安全的基础上,依照国家和省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有关要求精神,进一步取消和调整交通行政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简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年审手续,优化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考核制度,推动交通物流行政审批流程的整合和简化,实现行政审批“一窗式办理”。

  优化城市配送管理,合理确定城市配送车辆停靠卸货区域,优化城市配送车辆通行管理措施,有实际效果的减少货运装卸、转运及倒载次数。对企业从事生活必需品、邮件快件、药品、鲜活产品和冷藏保鲜产品配送,共同(集中)配送,以及使用节能与新能源车辆从事配送的车辆,优先给予通行便利。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审改办、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商务局、公安局、工商局、邮政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管委会

  2.降低物流收费水平。继续落实好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积极探索高速公路分时段差异化收费政策和标准货运型计重收费的ETC应用。加强对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及收费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乱收费行为。规范车辆超限处罚标准,杜绝“乱罚款”“以罚代管”等现象。制定并公布港口各种服务收费(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督促各收费单位实行明码标价,提高透明度。港口各类电子政务平台、辅助平台不再向企业收取运行维护费用,实行政府购买服务,统一由所在地财政承担。

  责任单位:漳州高速管理分公司、厦门港口管理局漳州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管委会

  3.降低产业物流成本。强化多业联动融合,构建产业链共赢格局。推动物流业与制造业联动发展,推动物流公司为生产公司可以提供采购物流、入厂物流、交付物流、回收物流等精细物流服务,建立面向企业用户的一体智慧供应链管理服务体系,逐步降低企业物流成本。促进商贸也与物流融合发展,加强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应用,探索“商贸+互联网+物流”融合发展新模式,降低实体商贸企业的物流成本。培育“交通物流+金融”“交通物流+电子商务”等新型市场业态,推动部门间、产业间、区域间协同联动,推进运输链、物流链、产业链“三链”深度融合。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管委会

  4.提升口岸通关效率。加强口岸设施集约化建设,推行口岸验收设施设备共享共用;推进集成式通关作业改革,拓宽企业集中申报、提前申报范围。推动跨区域口岸合作,实施申报人自主选择通关口岸,实现多式联运一次申报、指运地(出境地)一次查验。推进口岸通关全程电子化,进一步配合完善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推动与周边省市国际贸易物流“单一窗口”相互连通。完善大件运输跨省联合审批办法,形成综合协调和互联互认机制。落实启运港退税政策,拓展国际集装箱中转、拆拼箱和进口分拨等业务。探索建设两岸通关信息交流合作的全省示范性平台,加快我市电子口岸和台湾关贸网络站点平台的全面对接。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厦门港口管理局漳州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管委会

  (一)强化用地保障。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全省统一要求,在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设计中应合理地布局物流功能区,预留物流用地空间,并按照节约集约用地原则供地;重点港区后方要规划公共物流用地,为港口物流公司提供停车与堆存便利。建立市级现代物流重点项目库,各级政府和省级以上开发区应优先解决省、市入库重点项目用地需求;

  政府对旧城区改建需搬迁的流通业用地,在收回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经批准能协议出让方式为原土地使用权人安排用地。

  实行优惠的物流用地政策,对纳入省现代物流重点项目库的物流园区、物流配送中心等物流项目用地、为生产配套的仓储物流项目用地,执行工业用地相关政策。

  鼓励企业“零增地”技术改造,在符合规划和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对利用现有厂区、厂房改造或加层改造建设,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物流项目,可不办理土地用途变更手续,不再征收土地价款,免收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新建专业物流仓储设施属生产性建筑,不列入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范畴。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规划局、国土局、人防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管委会

  (二)优化公共服务。积极探索制定出台城市配送车辆标识管理办法、通行便利政策及货运出租汽车运营服务规范。对生活必需品配送、鲜活农产品和冷藏保鲜品配送、共同(集中)配送的车辆予以优先通行。在商业网点密集地区,规划设置公共装卸点、货物集散点和货场停靠区,新规划建设的批发商业市场、生鲜超市中心店要按规划规范要求设置停车位。

  (三)加大资金扶持。加大对物流业的投入,改进财政支持方式。各级政府、开发区要根据自身的需求配套安排一定数额的物流业发展引导资金,扶持物流业发展。积极争取中央财政促进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推动物流业重点项目建设。

  鼓励物流公司实施节能环保技术改造,对实施后年节能量达500吨标准煤以上的车辆、船舶“油改气”或“油改电”节能技改项目,参照企业节能技术改造补助政策给予奖励。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发改委、经信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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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ease time: 2024-03-08 01:03:34